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就加强可再生能源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有关问题复函有关单位
2008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发改办能源[2008]135号文,就加强可再生能源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有关问题复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复函指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风电、潮汐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意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开展水电、风电、潮汐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同意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水电建设定额站为基础,组建可再生能源(水电、风电、潮汐发电)定额站,具体负责水电、风电、潮汐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
复函指出,可再生能源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制订、修订和解释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编制办法、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调研、收集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人工、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和各种费用的实际情况,测算和发布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有关工程价格指数,以及承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复函指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工程定额和造价的管理,尽快建立和完善水电、风电和潮汐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体系,及时编制和修订水电、风电和潮汐发电工程造价编制规定、定额和标准,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公布实施。要充分发挥有关单位和机构在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方面的作用,在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制订与修订工作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3月20日下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举行可再生能源定额站揭牌与网站开通仪式。
同时,根据新颁布的《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2007年版)和《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2007年版),我公司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合作开发了《cfd风电工程软件-概算软件》和《cfd风电工程软件-经济评价软件》,各单位如有需求,可与我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