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安全“三同时”技术宣贯班的通知
水电规安办〔2008〕61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主席令第33号)、《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7]2174号)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发改能源[2008]610号)的相继颁布,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和激励政策。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三同时”的具体措施,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环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和贸易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二字[2005]34号)和《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6]12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工作水平,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建设项目安全、健康、又好又快发展,应有关项目业主、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等单位的要求,我院决定举办两期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安全“三同时”技术宣贯班。现将宣贯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培训对象
1.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法人单位建设管理、运行及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人员;
2.安全评价人员;
3.设计单位的项目经理、设总(含副设总)、设计人员。
二、宣贯培训内容
最新法律法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风险辨识与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安全“三同时”相关规定、应急预案、安全评价等。
三、宣贯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9年2月16日报到,2月17日至20日上课。
第二期:2009年2月23日报到,2月24日至27日上课。
四、宣贯培训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度假村(三亚市三亚湾路海坡,离机场约10分钟车程)。
五、联系人及电话
牛文彬(水电总院),电话:010-51973411 手机:13911013846 传真:010-62374265。
李红艳(天涯度假村),电话:0898-88331046 手机:13016289833 传真: 0898-88331045。
六、宣贯培训费用
宣贯培训费每人3000元/人(含资料费)。
七、其他事宜
1. 为保证宣贯班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请参加宣贯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务必于2009年2月14日前传真至水电总院报名联系人。
2. 请学员自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 会议不安排接机或接站,请与会代表自行前往。
4.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2009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安全“三同时”技术宣贯班报名回执表